找回密码
 立即注册
搜索
热搜: 活动 交友 discuz
查看: 60|回复: 0

海关查获大额“洋垃圾”,该批申报品名为“扇贝壳”!

[复制链接]

1

主题

0

回帖

5

积分

新手上路

积分
5
发表于 2024-2-23 14:44:5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近日,大连海关所属大连港湾海关查获“洋垃圾”1423.8吨。该批申报品名为“扇贝壳”的货物使用编织袋分装,海关关员在现场查检时发现,货物散发异味,普遍存在壳体破碎、沾染泥污的现象,并附着不明虫体及杂物,随即取样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别。经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鉴定属于我国禁止进口固体废物,目前,此案已移交缉私部门处理。经鉴定,该批货物是扇贝脱壳取肉后产生的副产物,外观特征脏污,判断货物在境外并未针对清污进行专业处理,依据固体废物定义及《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》,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。海关提醒,进口企业应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及有关固体废物法律法规的规定,确保进口货物合法合规。大连港湾海关驻和尚岛办事处副主任陶坤表示:“下一步我关将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,和海关部署的监管要求,严格依法按照要求,坚决将洋垃圾拒之国门之外。”对此,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表示:1、走私(非涉税类)是指逃避海关监管,将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口的货物输入关境内的行为,如通过非设关地输入(称绕关走私)、伪报品名、夹藏等逃避海关监管的行为。本案企业申报的名称“扇贝壳”与实际货物相符,故没有逃避海关监管。2、本案系因货物质量问题而被鉴别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,企业没有走私的故意,故应作为行政案件处理。后续的处理:一是退运;二是面临海关行政处罚。企业可以通过行政争议渠道(听证、复议等)来解决此案。3、即使是行政案件,仍然会移交缉私部门处理,因为目前我国海关的行政处罚调查仍然有缉私部门负责。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立即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大周市场

GMT+8, 2024-9-17 03:44 , Processed in 0.090623 second(s), 22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5

© 2001-2024 Discuz! Team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